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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feng2756 发表于 2006-2-23 17:56

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主要途径

<b>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主要途径

</b>1、基本条件: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2、学位授予单位将从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成绩,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包括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全国统一考试),学位论文水平等三个方面认定其是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

3、申请过程:具备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具有学位授权的单位提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注册,按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在职学习),并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学位课程和国家组织的考试均通过后,可以提出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4、一次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5、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一般在每年3月份报名,5月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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