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简介
[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font=Tahoma][color=#333333] [/color][/font]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起源于1952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至今已有50年的办学历史。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基础,合并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10月,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立湖北大学,上述政法类院、校、系组成湖北大学的法律系;至1977年演变为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并于当年招收恢复高考制度后的首批法律专业本科生。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中南政法学院正式恢复。2000年5月,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以原中南政法学院的主体和原中南财大法律系组成法学院。[/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学院下设法律、经济法、国际法三系,司法考试研究与培训中心,并设有法学研究中心、法律史研究所、宪政理论研究所、刑事科学研究所、民商法典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军事法研究所、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人权研究所、侵权行为法研究所等十一个科研机构。取得了博士、硕士、学士及第二学士学位授予权和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权。[/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color=#000000][/color][/font] [/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 学院现有普高本科生5200余人,研究生千余人,加上成教、自考生,在校各类、各层次学生近万人。现有法学专任教师近200人,其中有博士(含在读博士生)80余人,教授36人,平均年龄42岁;副教授近60人,平均年龄36岁。近年来,涌现出了一大批在国内法学界有相当学术影响的优秀中青年学者,其中有近十人被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聘为博士生导师或兼职教授。[/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color=#000000][/color][/font] [/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 学院拥有民商法学、法制史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三个博士点和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9个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30多个研究方向。拥有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4个部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学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为司法部和湖北省双重重点。学院形成了科研与教学、理论与实践、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办学特色。1995年以来,学院获得科研成果奖近200余项;培养硕士研究生千余人;授予学士学位17000余人。[/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color=#000000][/color][/font] [/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 学院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渠道畅通。在国外分别与美、德、意等10多个国家的法律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在国内,与港澳台及内地各法律院校和研究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进行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color=#000000][/color][/font] [/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起源于1952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至今已有50年的办学历史。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基础,合并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10月,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立湖北大学,上述政法类院、校、系组成湖北大学的法律系;至1977年演变为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并于当年招收恢复高考制度后的首批法律专业本科生。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中南政法学院正式恢复。2000年5月,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以原中南政法学院的主体和原中南财大法律系组成法学院。[/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学院下设法律、经济法、国际法三系,司法考试研究与培训中心,并设有法学研究中心、法律史研究所、宪政理论研究所、刑事科学研究所、民商法典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军事法研究所、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人权研究所、侵权行为法研究所等十一个科研机构。取得了博士、硕士、学士及第二学士学位授予权和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权。[/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color=#000000][/color][/font] [/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 学院现有普高本科生5200余人,研究生千余人,加上成教、自考生,在校各类、各层次学生近万人。现有法学专任教师近200人,其中有博士(含在读博士生)80余人,教授36人,平均年龄42岁;副教授近60人,平均年龄36岁。近年来,涌现出了一大批在国内法学界有相当学术影响的优秀中青年学者,其中有近十人被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聘为博士生导师或兼职教授。[/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color=#000000][/color][/font] [/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 学院拥有民商法学、法制史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三个博士点和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9个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30多个研究方向。拥有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4个部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学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为司法部和湖北省双重重点。学院形成了科研与教学、理论与实践、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办学特色。1995年以来,学院获得科研成果奖近200余项;培养硕士研究生千余人;授予学士学位17000余人。[/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color=#000000][/color][/font] [/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9pt][color=#000000] 学院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渠道畅通。在国外分别与美、德、意等10多个国家的法律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在国内,与港澳台及内地各法律院校和研究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进行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color][/size][/font][/align][size=9pt][font=Times New Roman][color=#000000][/color][/font][/size][[i] 本帖最后由 haolixin 于 2007-1-18 15:37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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