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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

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

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说明

一、培养目标

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政法实际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脱产学习3年,在职学习3至4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住宿自理)。

三、招生计划

招收国家计划内博士生(包括非定向生、定向生、在职定向生)53名;国家计划外博士生(包括委托培养生、在职委托培养生、自筹经费生)77名。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复试时必须提交本人在省一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所报考专业累计不少于25000字的论文或专著,不提交则取消录取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名办法

1.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网址为WWW.CUPL.EDU.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1月15日截止。具体事项请查阅上述网址。

2.网上报名注册、交纳报名初试费200元、由考生自行下载“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在相应位置上贴一张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填写清楚、盖章)。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 符合政治理论课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于20041231日前将政治理论课免试申请及成绩单寄或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邮戳为准)。政治理论课免试条件见第“十五”条。

4.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进入该名单的考生于考试前三天携带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网上下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填写清楚、盖章,在考生自述栏中,需考生明确填写报考类别是“同意报考非定向、定向培养、在职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生”的其中一种)”,到各专业或方向所属学院领取准考证。但对于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或不提供上述材料者,将取消其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5.有关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05年3月19日、20日。

七、复试

1.复试日期:初试1个月后进行。

2.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复试办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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