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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6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0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报考北京大学2006级博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4)北大医学部2004级在学硕士生中品德良好,修完本专业学位必修课且成绩优秀,经导师推荐、学院(所)及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批准也可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医学部的考生,还须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即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获得者,毕业年限不限;

(2)医学硕士学位获得者,获硕士学位后工作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三甲”医院,并具有连续三年(九一年以后)以上临床实践者;

(3)具有国家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没有证书者须所在单位人事及医务部门出具证明);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HBsAG+)者不能报考“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研究生。

二、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9月下旬浏览北大研究生招生网。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入学选拔分为初试、提交申请材料和复试三部分。

1.初试

时间:2006年3月18日、19日(医学部为3月18日至24日,包括初试和复试)

地点:北京大学

科目:外语(听力和笔试同堂进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2. 提交申请材料

2006年3月1日3月16日,向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九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7)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关的副">关的副ersonName>教授(或相当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于副">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8)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的陈述和证明;

(9)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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