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
复试时间:
2008年1月12日上午8:30开始
复试地点:
详见《复试分组》
复试要求:
1.复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军官证)、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对于部分材料不全的考生还需按要求补齐其它材料,我们会另行通知。
3.由于复试涉及人数较多,为了保证复试秩序的正常进行,面试将严格按各考场公布的面试顺序进行。考生被点名后,迟到15分钟,将取消复试资格。面试顺序详见《复试分组》。
复试形式:
1.政治理论取消笔试,改为面试与复试一起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十七大的基本掌握与理解情况;
2.面试部分为非结构化,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实践能力与管理经验等,包括英语口语测试。
3.按照我院MPA的录取原则,整个复试侧重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请参加复试的考生轻松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