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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

中国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生[2007]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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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 [2007]36号)和《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 [2007]79号)文件精神,对2007年我校MPAMBA、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兽医硕士、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及高校教师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分数线

遵照学位办有关文件要求,参考近三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排序结果,确定我校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分数线如下:

农业推广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工程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风景园林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86分。

兽医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兽医博士:不得低于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划定的指导分数线。

MPA:三门联考科目总分174分;单科分数线为:综合知识40分,英语40分,公共管理基础75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西部地区MPA考生录取分数线适当下调,三门联考科目总分164分;单科分数线为:综合知识40分,英语30分,公共管理基础75分。

MBA:不得低于MBA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划定的指导分数线。

高校教师:GCT总分不低于214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二、复试工作安排

1.研究生院将统一组织复试阶段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定于2008112日上午8:30-11:00,考试地点在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新教学楼。

复试阶段专业课考试科目20077月已对考生公布,详见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cau.edu.cn/gradsch/zhaosheng/zyxw/2ndkm.doc。北京、天津、河南、河北、山东、黑龙江等北京周边地区考生复试工作必须在我校举行,广东、新疆等偏远地区,视上线考生规模情况,由学院向研究生院申请在当地进行复试。

请各学院提前将复试工作具体安排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学院的复试工作,对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视和监督。

2.各学院在2008114日前组织完成相应学位类型和专业领域上线考生的复试阶段面试工作和考生资格复查工作,考生资格复查工作着重检查考生学历证书和报考条件要求。

3.持有2006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持成绩单向报考领域相应学院提出申请,成绩不得低于2007年相关专业学位类型录取规定要求,符合要求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阶段专业课考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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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由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录取工作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制定详细、具体的复试办法和复试细则,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严禁录取工作出现不正之风。在复试中,与复试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为保证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有关复试办法和具体工作安排应提前在网上予以公示,并及时通知考生。

2.各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特别把好复试时对学历、学位的审核关,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要求各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重点核查2001年前的学位学历证书),2001年以后毕业考生需要进行网上认证,认证查询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xlcx/。必要时可提交研究生院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核。

根据学位办〔200779号文件规定:“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对拟录取考生要求填写承诺书(附件2)。

对于因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影响学校声誉的学院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停止招生。

3.各学院应按照学位办[2007]36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国民教育序列未获学士学位的考生(含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录取比例。

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而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录取人数的10%

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录取人数的10%。水利工程、农业工程领域不超过录取人数的20%

风景园林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录取人数的10%

4.对未提交《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的考生,要求其参加复试前补交,否则不予参加复试。

四、录取报送材料

各学院务必于2008118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表(附件4)录取工作总结(包括组织措施、录取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等)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专业领域名称、全国联考成绩、复试环节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备注,工作单位在西部地区的考生,请在备注字段标注“西部考生”。

联系人:王玮、朱文珊,联系电话:6273288762734933

邮箱:zhaosheng@cau.edu.cn

附件1: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 [2007]79号)

附件2:考生承诺书

附件3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附件4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表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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