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生[2007] 43 号
=============================☆==============================
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 [2007]36号)和《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 [2007]79号)文件精神,对2007年我校MPA、MBA、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兽医硕士、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及高校教师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分数线
遵照学位办有关文件要求,参考近三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排序结果,确定我校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分数线如下:
农业推广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工程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风景园林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86分。
兽医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兽医博士:不得低于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划定的指导分数线。
MPA:三门联考科目总分174分;单科分数线为:综合知识40分,英语40分,公共管理基础75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西部地区MPA考生录取分数线适当下调,三门联考科目总分164分;单科分数线为:综合知识40分,英语30分,公共管理基础75分。
MBA:不得低于MBA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划定的指导分数线。
高校教师:GCT总分不低于214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二、复试工作安排
1.研究生院将统一组织复试阶段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1月12日上午8:30-11:00,考试地点在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新教学楼。
复试阶段专业课考试科目2007年7月已对考生公布,详见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cau.edu.cn/gradsch/zhaosheng/zyxw/2ndkm.doc。北京、天津、河南、河北、山东、黑龙江等北京周边地区考生复试工作必须在我校举行,广东、新疆等偏远地区,视上线考生规模情况,由学院向研究生院申请在当地进行复试。
请各学院提前将复试工作具体安排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学院的复试工作,对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视和监督。
2.各学院在2008年1月14日前组织完成相应学位类型和专业领域上线考生的复试阶段面试工作和考生资格复查工作,考生资格复查工作着重检查考生学历证书和报考条件要求。
3.持有2006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持成绩单向报考领域相应学院提出申请,成绩不得低于2007年相关专业学位类型录取规定要求,符合要求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阶段专业课考试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