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07年在职工程硕士MPA复试分数线及调剂信息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以下要求者,可以参加我校政治理论考试、专业课考试及复试(或面试):
(一)法律硕士:总分不低于150分,外语不低于40分,专业综合不低于100分。
(二)工商管理硕士: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低于45分。
(三)公共管理硕士:总分不低于165分,单科不低于40分。
(四)公共卫生硕士:总分不低于150分,单科不低于35分。
(五)工程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92分(无学士学位者总分不低于212分),单科不低于26分。
(六)汉语国际教育硕士:GCT总分不低于235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七)高校教师:GCT总分不低于180分,单科不低于26分;专业课不低于80分。个别上线考生较多的专业,由招生单位单独划线并通知考生。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报名
(一)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资格审查地点:山东大学新校图书馆一层报告厅。
上午8:30-11:30
高校教师、工程硕士考生;
下午13:30-16:30
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生。
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全国联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2、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二份(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表格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http://www.cdgdc.edu.cn/scb.zip 。
3、工程硕士考生面试前需提交“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4、考试费、复试费每人每科80元。
(二)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加盖“审查合格”印章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到所报考单位办理复试手续,并由各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三)持有2006年工程硕士GCT有效成绩的考生,总分在210分以上(无学士学位考生总分240分以上)、单科在30分以上者,可持全国联考成绩单申请参加我校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相关测试,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四)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生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我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