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教育硕士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 复试基本分数线
1.考生初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者,即可进入复试:
三门联考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55分,其中英语(英语二)不低于40分,教育学、心理学均不低于3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教学成绩突出者可适当降分破格复试。学校将根据初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2.西部地区考生三门联考科目总成绩或者英语(英语二)之一可以降5分参加复试。
二. 复试安排
我校2007年教育硕士复试时间预计在2008年1月中旬进行,具体由各院系确定。请考生近期随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安排。复试内容一般为面试或者试讲课,具体由各院系确定,随复试时间安排一起发布。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0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