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法律硕士复试基本分数线及接受调剂说明
一.我校法律硕士复试基本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满足以下分数要求者,即可进入复试:
总成绩不低于160分,英语不低于40分,专业综合不低于120分。
西部地区考生在上述分数线基础上可以总分或者英语成绩降5分参加复试。
二.复试安排
考生2008年1月19日(周六)上午8:30到主楼B区410室报到,上午9点开始复试。复试内容为专业面试及政治理论笔试。其中政治理论的内容参考书目:《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选读书中胡锦涛报告和刘云山、曾培炎、施芝鸿、李忠杰、王胜俊等人的文章。
三.复试报到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四.接收调剂生方案
我校2007年拟从北京市其他招收法律硕士的高校调剂部分法律硕士考生,调剂复试的分数线同上。
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到我校!
请有意联系的考生在2008年1月14日前打电话联系,并将本人报名材料和考试成绩送交北京师范大学主楼B区412室。联系电话:010-58805232,联系人:刘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0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