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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07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青岛大学2007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研在职字[2008]2号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及全国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2007级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办法如下: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1、工商管理硕士(MBA):

全国联考成绩总分大于或等于150分,且单科成绩大于或等于36分。

2公共管理硕士(MPA):

全国联考成绩总分大于或等于176分,且单科成绩大于或等于40分。

3法律硕士(J.M):

全国联考成绩总分大于或等于183分,且单科成绩大于或等于37分。

4、高校教师:

所报专业

GCT成绩

专业课成绩

复试录取比例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

≥200

≥90

1:1.5

旅游管理

≥240

≥90

1:1.5

其他各专业

≥170

合格

每个学科专业录取不超过10人

二、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程序:复试报到→政治理论笔试→资格审查、综合面试→择优录取。

请各相关学院(中心)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相关事宜(见下表)。请医学院考生19号16:30-17:30到登州路38号医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核。

项目

时间

地点

复试报到交报到材料,领取面试纪录,交复试费100元/人,报到后与各学院〈中心〉联系面试事宜

2008年1月19日

上午9:00-11:30

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博文楼一楼大厅,原西二教文学院楼)

政治理论考试

2007年1月19日

下午14:00-16:00

博文楼

资格审查综合面试(交验相关材料,领取本人成绩单

2008年1月20日全天。各学院(中心)自定

考生所在学院(中心)

三、复试所需材料

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1,须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考生本人仔细填写的《200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上述证件复印件;
④2007年全国在职联考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教龄)证明。

请将以上材料按要求一式二份依次装订好,一份报到时交报到处,一份综合面试时交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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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内容和要求

复试内容分为政治理论笔试和资格审核、综合面试部分。

1、政治理论笔试

政治理论实行笔试 (闭卷) ,考试大纲见附件3,题型为论述题,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以及党的十七大报告、等时事政策的掌握与理解情况,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2、资格审核、综合面试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的资格审核和面试由我校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高校教师资格审核和面试由考生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见下表:

招生类别

面试形式

联系方式

面试内容

公共管理硕士(MPA)

抽卷口试、分组进行;15分钟/人
尚昆仑,85950859,
睿思楼214

含公共管理基础知识。重点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理论基础、思维能力、归纳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工商管理硕士(MBA)

英语、专业知识口试,分组进行;15分钟/人
吴启涛,85950065,
睿思楼208

重点考察企业管理综合知识掌握程度。

法律硕士(J.M)

抽卷口试、15分钟/人
刘新,85955950,
睿思楼5楼

包括民法、刑法等相关知识。重点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高校教师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另行通知
戴玉才,85953733,
睿思楼208

包括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管理、科研实践能力与经验等。

材料学、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系统理论(生态环境方向)

     另行通知
老师,85951290,
慎思楼207

旅游管理

张言庆,85953596,
睿思楼107

系统理论(自动化工程学院)

金英硕,85953667,行思楼308

系统理论(经济学院)

孙继国,85953390,诚思楼508

医学各专业

叶倩,82991012,登州路38号,医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办公楼112)

五、复试录取原则

1、凡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面试旷考、代考或舞弊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和学习资格,责任考生自负。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政治考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录取。

3、按照国家要求,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政治理论考试合格,按照全国联考、复试成绩及国家计划依次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时按以下加权方法进行排序:综合分数=70% * 联考成绩+ 30% * 面试成绩。

六、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及计划、联考成绩以及政治理论考试、综合面试结果等,择优录取。一般在4月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请各学院(中心)务必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并于1月21日之前将面试记录、《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交到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

附件1.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2.200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3.复试阶段政治理论课考试大纲
4.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询: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
0532-85950198

E_mail: zzjy@qdu.edu.cn








青岛大学研究生处


200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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