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06级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复 试 通 知
参加2005年10月份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国入学联考的考生请注意:今年北京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220分;英语: 40分;法律专业课:70分
请达到以上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和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 资格审查时间:
校本部:2006年1月11日全天,在法学院5108室法硕办公室
深圳:2006年1月20日,地点在深圳研究生院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宋学武 电话:0755-26035339)
二、 复试时间
校本部:2006年1月12日上午8:30开始
深圳:2006年1月20日上午9:00开始
三、 复试地点:
校本部: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楼5124),具体地点届时请看5124室张贴的通知;
深圳: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大学城北大校区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四、复试方式:综合面试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您的准考证、身份证,并按招生简章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人事档案章);5)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我院将按招生简章上的规定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查。
通过复试的考生,我院将于一周后发放正式的录取通知书,正式上课的时间为06年2月20日。
未参加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预祝大家顺利通过复试!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05年12月28日
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 编辑:建峰200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