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录取工作安排,法学院领导小组经研究,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分数线为:
总分:220分;英语:40分;专业基础、综合:70分
达到以上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差额1:1.1),复试时间:2006年1月10日下午2:00-6:00;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复试方式:口试;复试内容:1、综合面试(含民法、刑法、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2、政治理论。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06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6楼报到,报到时务必携带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复试通知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我们将按招生简章上的规定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查。
未参加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其他相关信息请在法学院网站查询(www.cnlawschool.com)
参考书目: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第五版) 人大出版社
2、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导论(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人大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06年1月6日
编辑:建峰200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