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录取工作安排,法学院领导小组经研究,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分数线为专业综合:135分,英语:50分,总分:200分。 请达到以上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参加我院组织的资格审查和复试,具体安排: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07年1月14日上午10:00-11:3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6楼
二、复试:
时间:2007年1月14日下午2:00-6:0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6楼
具体地点届时请看6楼公告栏张贴的通知
复试方式:口试
复试内容:1、专业综合(含民法、刑法、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 2、政治理论
请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的考生携带您的《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并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我院将按招生简章上的规定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查。未参加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其他相关信息请在法学院网站查询(
www.law.ruc.edu.cn)《复试通知书》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pgs.ruc.edu.cn)
预祝大家顺利通过复试!
参考书目:
1、2006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教程 人大出版社
2、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导论(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人大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