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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全国各院校2007年MPACC联考招生限额汇总

[转]全国各院校2007年MPACC联考招生限额汇总

1、第四届MPAcc招生单位增加4所至25所,其中:北京、上海和厦门三地国家会计学院与清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厦门大学继续联合培养。
2、为保证质量,控制规模,自定名额的招生单位,在去年7家的基础上调减为5所,即: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以及上海交通大学(新增)和湖南大学(新增),2007年招生限额自行拟定。
3、与2006年相比,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招生限额保持不变,但中央财经大学和武汉大学两校在去年的基础上,招生额度进一步减少至65人,厦门大学、暨南大学2007年招生限额也有所减少。
4、天津财经大学在去年招生限额65人的基础上调增至80人,重庆大学和财科所招生名额增加并恢复到首届招生规模水平:50人。
5、第四届会计硕士(MPAcc)报名条件、方法、资格审查和指定复习参考书等与以往MPAcc招生相同,指定复习资料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6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复习指导》(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②《2007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因邻近暑期,加之论坛部分管理员陆续博士毕业后离开人大,中国会计硕士网尚未确定是否参照历年做法,为购书不便的外地考生集体代邮复习指南。
6、继续强调招生单位在组织生源时,应以所在地区的考生为主,便于考生就近入学、保证学习时间和减少学习费用;应根据社会需求,统筹考虑教学资源承受能力和培养条件,实事求是地制定招生规模。
7、继续强调禁止培养单位在所在地之外开办MPAcc等专业硕士学位班。

25所院校2007年MPAcc招生限额大全

序号

单位名称

2007年招生限额

2006年招生限额

1
北京大学
自定
自定
2
中国人民大学
自定
自定
3
清华大学
自定(含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自定(含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4
北京交通大学
50
/
5
中央财经大学
65
80
6
南开大学
100
100
7
天津财经大学
80
65
8
东北财经大学
110
110
9
吉林大学
50
/
10
复旦大学
100
自定
11
上海交通大学
自定
50
12
上海财经大学
210(含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自定(含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13
南京大学
90
90
14
厦门大学
145(含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180(含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15
江西财经大学
50
/
16
中国海洋大学
50
/
17
武汉大学
65
80
1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00
100
19
湖南大学
自定
50
20
中山大学
105
自定
21
暨南大学
90
110
22
重庆大学
50
40
23
西南财经大学
95
自定
24
西安交通大学
100
100
25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50
40



[ 本帖最后由 喇叭 于 2007-6-11 14: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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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一样
反正每一条未知的路都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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