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央 民 族 大 学
2007级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招 生 简 章
专业方向(研究领域):
★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政策研究 ★公共财政管理
★民族地区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 ★地方政府管理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主要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念和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和技术、精通公共政策运作规律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中央民族大学是中国少数民族教育的最高学府,是我国民族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拥有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社会学等10个学科, 2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文科基地和1个人文社科基地。现有博士点17个,硕士点38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我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良好。2005年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文件精神,我校招收2007级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PA)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1、主要面向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
2、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有3年(含)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工龄计算截止到2007年7月31日);4、身体健康。
二、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1、考生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北京报名。报名时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现场报名。各省报名时间地点可于每年7月10日后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查询或在本省教育厅学位委员会网站查询。
2、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7月中、下旬,现场报名时间:2007年7月27-31日。
三、资格审查
1、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或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网站(http://www.ms.cun.edu.cn/)下载资格审查表。
2、资格审查资料:
1)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分别贴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另交一张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备用,背面写清姓名;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3、考生请于8月30日前将审查表邮寄至:
邮编 100081
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MPA中心 杨杰 收
四、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公共管理基础(管理学、行政学)、英语、综合考试(语文、数学、逻辑)、政治理论。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考试;其余三门采取全国联考方式。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2、联考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见下表(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日期
时间
| 10月20日
| 10月21日
|
上午
8:30-11:30
| 综合知识
| 公共管理基础
|
下午
14:30-17:30
| 英语
|
|
3、考试地点:在各省市MPA联考指定地点考试。
4、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时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1、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进行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择优录取。
2、2007年我校招生名额为65名。
3、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
六、学习期限及培养方式
MPA采取在职培养方式,学制二年半。
北京学员可采取双休日上课;外地学员每年定期集中进行课程学习。
七、课程设置
MPA课程包括核心课、专业方向选修课。
核心课:公共管理、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分析、行政法、政治学、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英语、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电子政务
专业方向选修课: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共组织理论、人力资源管理、领导科学、公共政策专题、公共管理专题、比较政府与政治、公共部门绩效管理
八、学位授予
MPA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九、培养费用
MPA学费2.9万元。学员在培养期间分两年支付。教材资料费按实际费用由学员承担。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文科楼东区1210室
中央民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中心
邮政编码:100081
咨询电话:(010)68931968 (带传真) 13901356626
联 系 人:高老师 杨老师
Email:cunmpa68931968@sohu.com
网 址: www.ms.cun.edu.cn
中央民族大学
公共管理硕士(MPA)中心
200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