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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07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音乐学院2007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艺术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实践应用型的艺术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四川音乐学院2007年面向全国招收30名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与专业方向:
  1.作曲(创作,不含作曲理论)
  2.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3.钢琴、手风琴演奏
  4.管弦乐器演奏(含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5.中国乐器演奏(含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古琴、竹笛、笙、唢呐)
  6.声乐演唱(含美声、民族)
  (《各专业方向及导师》详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有艺术实践经历;或高等学校专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艺术实践经历并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音乐创作或音乐表演奖项。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入学考试采取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
  1.初试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实行全国联考。四川省的考生在四川省学位办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省外考生在各自所在地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参加全国联考。辅导教材为《2007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艺术学基础知识》、《英语考试大纲》。
  2.复试:
  (1)政治理论考试由四川音乐学院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07年11月上旬,《政治理论课程考试大纲及说明》详见附件三
  (2)专业及专业基础科目考试由四川音乐学院组织,考试时间为2007年11月上旬,《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科目》详见附件二。
  四、报名程序。
  我院2007年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工作,分“全国联考报名”与“专业考试报名”两个步骤进行。
  考生按要求填写三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此表可从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分别贴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其中“报考学位种类”一栏,填写“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报考专业或领域”一栏填写“小提琴”、“钢琴”等方向;“专业学位代码”一栏,填写550100。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确认盖章后,一份由考生在现场报名时交报名点,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一份由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交我院进行资格审查。
  (一)全国联考报名
  全国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设在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报名者在7月16日8:00—22日18:00通过互联网登录SCXWB.CUIT.EDU.CN,按提示提交报名信息。报考者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以确认自己的报名资格。
  2.现场报名:
  全国联考的现场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27日——31日。报考我院的四川省考生,现场报名地点在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报考我院的省外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后,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和参加联考(当地无现场报名点和全国联考点的省外考生,按四川省考生报名、考试要求进行)。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报名、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3、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7、28日,地点:四川大学。
  (二)专业和政治考试报名
  1.我院专业和政治考试报名时间定于 9月18日至10月18日,报名地点在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已进行联考报名的考生在专业和政治考试报名时需将本人的《资格审查表》、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提交我院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报名,责任由本人自负。
  3.专业考试报名费 260元/人。
  4.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我院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由我院发给《专业准考证》。
  5.专业和政治考试于2007年11月上旬在本院进行,具体时间、考场详见《专业准考证》。
  五、录取
  根据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2008年6月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08年9月入学。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按照四川音乐学院制定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
  学生在二至四年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音乐会及学位论文答辩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七、学费
  学生按年度缴纳学费每生每年2万元人民币。食宿由学生自理。
  八、其他
  学生学习期间中途退学者,已交学费一律不退。
  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等均由艺术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承担。
  川音研究生部备有《2007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艺术学基础知识》(王次昭主编)、《英语考试大纲》(第二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可到琴房一楼114号研究生部索购。
  联系部门: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
  电话、传真:(028)85430277网址:www.scc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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